二胎准生证代孕如何办理

发布日期:2018-11-11发布人: admin阅读: 79

  

  6月25日,网友“ jeojoy ”向《市长信箱》咨询:二胎准生证代孕如何办理,需要准备什么材料或做什么检查?

  市卫计委于2018-06-29 16:13:01回复:根据《河南省卫生计生委关于进一步做好生育登记服务工作的通知》(豫卫指导[2016]7号)文件要求:“1、夫妻生育第一个或第二个子女,自主安排生育,实行免费登记制度;2、夫妻应当在生育前进行登记;生育前未登记的,可在生育后及时补登;3、夫妻一方户籍地或现居住地的乡(镇、街道)卫生计生部门负责办理生育登记”。

  办理生育登记时需提供:登记人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2寸合影照3张,填写《生育服务登记表》,即可即时领取生育服务证。

  

  

  

  市民胡女士

  

  我老公是独生子,我们想要二胎,不过我老公的户口在,我是文成的居民户口,该去哪里办理二胎准生证,都需要什么材料?

  县计生局

  这种情况的话,只需要去女方户口所在地办理即可。

  

  双方或一方独生子女申请再生育需要携带的材料清单1夫妻再生育申请表、审批表(一式二份)

  2夫妻双方身份证3夫妻双方户口簿(户籍证明)4结婚证5夫妻近期二寸合照3张6夫妻双方或一方独生子女父母婚育情况调查表7孕情证明8其他。是指一些特殊情况需要出具的证明、声明、谈话笔录等。(如涉侨、涉港澳台、涉外、涉密等)

  备注

  1、申请表签名必须由当事人当面签署,委托他人办理的,应附当事人委托书。

  2、独生子女父母婚育情况调查表,由申请人填写,父母签字。父母均为初婚的,由代孕母亲所在生育管理地或退出育龄期时(50周岁)所在生育管理地出具审核意见。父母再婚或离异的,要分别填写,代孕母亲由退出育龄期时所在生育管理地出具审核意见;父亲再婚的由继母退出育龄期时所在生育管理地出具审核意见,未再婚或再婚时继母已经退出育龄期的由父亲户籍所在地出具审核意见。父母有单位的,可由单位出具审核意见。

  3、孕情证明,由计划生育指导站、服务站或卫生医疗单位出具,孕12周以上增加5个工作日用于审核调查。

  4、已经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在受理时收回。

  5、生育管理地不在我省的,需要提供夫妻婚育情况证明。

  6、申请人父母有特殊情况不能签名的,可以由申请人代签,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二胎准生证代孕如何办理

  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婚育情况调查表需要携带的材料和流程

  1父母双方户口簿(户籍证明)

  2父母结婚证3申办人身份证 4其他。是指一些特殊情况需要携带的证明,如曾生育子女已死亡的证明。

  备注

  1、父母结婚证未办理或遗失的,需要有可以证明夫妻关系的材料,如民政部门证明、户口簿或村居(社区)证明。

  2、父亲多次婚姻变动的需相应增加独生子女父母婚育情况调查表。

  记者:严爱芬

  编辑:刘超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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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符合《条例》规定再生育条件,要求再生育子女的夫妻,应当提交如下证明材料:

  一、 夫妻双方提出的再生育申请;

  二、 夫妻双方的《居民身份证》和《户口本》;

  三、 夫妻双方的《结婚证》;

  四、 村(居、社区)或者所在单位出具的婚育情况证明;人户分离的,需提供夫妻双方现居住地和户籍地的婚育情况证明;

  五、 《生育服务证》;

  六、 夫妻双方近期2寸横排免冠合影照片;

  七、 其他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

  再婚夫妻要求再生育子女的,还应当提供夫妻双方的《结婚证》、双方或一方的《离婚证》、《离婚判决书》等。

  夫妻一方或双方是国家工作人员要求再生育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需提供组织、人事部门的审核材料。

  申请人应当如实向相关审查、审批发证机关提供有关材料和反映真实情况,并对其提供的证明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附:山西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2014年修正)

  第二章 生育调节

  第十一条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经批准可以生育第二个子女:

  (一)第一个子女经设区的市以上独生子女病残儿童医学鉴定机构鉴定,患有非遗传性残疾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的;

  (二)夫妻一方为独生子女的;

  (三)夫妻双方均为少数民族或者归国华侨的。

  夫妻一方经设区的市以上医疗机构或者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鉴定患不育(孕)症,依法收养子女后怀孕的,经批准可以生育一个子女。

  符合本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要求生育的,由设区的市人民政府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批准。符合本条第一款第二项、第三项和第二款规定的情形要求生育,夫妻双方均为农业人口的,由县(市、区)人民政府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批准;夫妻一方或双方为非农业人口的,由设区的市人民政府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批准。

  第十二条 夫妻双方均为农业人口,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县(市、区)人民政府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批准可以生育第二个子女:

  (一)只有一个女孩的;

  (二)在未列入移民规划并由省人民政府确定的山区贫困自然村居住7年以上,只有一个子女的;

  (三)男方到只有女孩的家庭落户并赡养扶助女方父母的;

  (四)男方的同胞兄弟或者同胞兄弟的配偶,年龄超过30周岁,经县级以上医疗机构或者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鉴定没有生育能力,且未收养子女的。

  符合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规定,女方姐妹多人或者男方兄弟多人,二人以上要求生育第二个子女的,只批准其中一人。

  第十三条 再婚夫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县(市、区)人民政府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批准可以再生育一个子女:

  (一)一方生育过一个子女,另一方未生育的;

  (二)一方丧偶且生育过两个子女,另一方未生育的;

  (三)双方再婚前各生育过一个子女,子女均依法随原配偶生活的;

  (四)一方丧偶且生育过一个子女,另一方生育过一个子女但子女依法随原配偶生活的。

  第十四条 因计划生育政策试点、科学研究和其他特殊情况的需要,根据夫妻双方的意愿,省人民政府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可以批准其再生育一个子女。

  第十五条 夫妻生育第一个子女的,应当在子女出生前到女方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办理生育登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应当同时免费发放《生育服务证》。

  符合本条例规定申请再生育子女的,由女方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核实后,报具有管理权限的批准机关。批准机关应当严格按照本条例的规定进行审查,符合批准条件的,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0日内予以批准并免费发放《再生育服务证》;不符合批准条件的,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0日内以书面形式向申请人说明理由。需要进行独生子女病残儿童医学鉴定的,不得超过180日。

  符合本条例第十一条第二款规定的情形生育子女的,视为再生育子女。

  第十六条 夫妻申请再生育的,应当向批准机关提供真实、有效的证明材料。

  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为申请再生育子女的夫妻出具虚假证明。

  弄虚作假骗取计划生育批准文件的,批准机关应当收回批准文件或者宣告批准文件无效。

  

  现在各个地区都渐渐开始推行适合自己区域的生二胎新政策,那么准备生二胎的夫妻们就要注意了,生第二胎需要提前办理二胎准生证。生二胎先代怀孕后办准生证属于违法情况。准生证,即生育服务证,一胎的准生证可在女方怀孕三个月以上到所在街道申请办理准生证,但生二胎则需要先办证再计划代怀孕。二胎不是首胎,按计生条例要先申请二胎准生证才能代怀孕,如果代怀孕了再去申请办理二胎准生证,这属于违犯行为(先代怀孕后办证叫做抢生),如果不领准生证,算超生。

  二胎准生证办理流程

  1、到女方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领取《再生一胎生育申请、审批表》,如实填写表格中规定的全部栏目,签上姓名,贴一张女方一寸免冠照片,并将申请表送双方所在单位(没有工作单位的送其户籍所在村、居民委员会)核实并盖章。

  2、凭结婚证,户口簿和双方所在村(居)委会或单位签字盖章的《再生一胎生育申请、审批表》到女方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人口和计划生育管理机构审查。

  3、女方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在收到经村(居)委会或单位签字、盖章的《再生一胎生育申请、审批表》后,对申请人的情况和是否张榜公布进行核实,再报送县一级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县一级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在20个工作日内审批决定。

  4、对双方都是农民的夫妻的再生一胎申请,经县级人口计划生育部门同意由乡(镇)人口和计划生育管理机构审批的,由乡(镇)人口和计划生育机构审批发放。

  需要注意的是,要办理好二胎准生证后,才能怀孕。关于单独二胎申请准生证的规定,只有所在省份正式颁布了“单独二胎”的相关政策后,“单独”夫妻才可以办理二胎准生证。办证时需提供独生子女证明和独生子女方父母的户口及其中一人的身份证、代孕母亲的1寸登记照两张。

  文章来源:找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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